小記壞情人

有春
4 min readMar 16, 2020

久違地去看大學同學做的戲,因為戲並不好,只寫了筆記。先給他看過,本人不介意我公開,還是放到這裡來存檔。

•時間:2020年3月14日16:30
•地點:響座劇場
•團隊:響座劇場

劇本不好,戲太安全,沒有一方真正被逼到無路可退,觀眾也沒有。演員在目前的劇本結構中既不需要真的抵達不安全的狀況去吵架、去掀開底牌,也就意味著其實還沒有分手的必要,決裂顯得只是因為劇本這樣寫,因此才這麼發生。而沒有抵達不安全的場域談分手和斷裂,其實就不會是真誠的。我原本以為這是齣要真誠的戲,或者說,吵分手,甚至是真的分手了的戲,如果不真誠,那要看什麼呢?感受得到原本要走的笑鬧路線,但應該是在過程中又湧現一些想要比較真誠來表達的東西,就也放進來,這二者不是不可以同時存在,但不夠嚴肅處理,變成現在不上不下的狀況。

角色太模糊。我原本想可能是因為企圖製造一種普遍性,所以去角色化,但是劇本沒有提供去角色化的背景,反而很仰賴角色的立體度或個體性來發展事件和張力,因此,事件和張力都顯得缺乏。但是看到後來又覺得,角色的模糊可能是害怕把角色做得太立體,會召喚出一些不好處理的場面,這是要從自身經驗做戲避免不掉的困難,需要創作者的勇敢和智慧。

女友的角色在每一個爭吵都原諒得那麼快,彷彿爭吵都只是形式,做做樣子,所以不把那個情緒吵完也無妨。每一個橋段都輕易地過去,會讓人感覺她只是在撒嬌,而不是真的要分手。換個角度,就是沒有任何一方因為對方而真正感到挫折,逗了還是會笑,說出的話和做出的行動都還是能夠得到回應,也沒有其他明顯的力量在作用,看不出這段關係非結束不可的原因是什麼。當然如果是「只是想撒嬌卻搞成分手」會是個充滿張力的情境,但單單這句話所具有的張力可能就比戲本身還高。

在角色的模糊這一點,可能有一些對於普遍性的誤解:所謂普遍,是從「每個不同」中所得到的「相似」,若僅僅是「都一樣」,那麼其實就沒有辨識異同的必要了。同理,戲裡特別有兩段「假設」的表演,如果我們當時是……認識的,是不是會不一樣?但觀眾無從得知雙方是怎麼認識的,那麼這個假設對觀眾而言其實就是沒有力量的,因為無從比較。不知道假設情境中想迴避、改變或想增加的是什麼。觀眾既不知道這兩個人平常的生活作息是怎樣、不知道雙方怎麼認識、怎麼決定在一起,不知道到底交往多久,不知道他們彼此的工作、身份、年齡、家庭狀況,其實就意味著沒有立足點能夠去展開視野和投射共鳴。

舞台可以不用這麼寫實,反而沒有重點,而顯得單人床很怪異。如果只有單人床而不是寫實邏輯下應該要有的雙人床,可以就單人床好好發揮。而且舞台努力做了這麼多細節,角色都只是蜻蜓點水地用一下,無法從中建立什麼生活或關係的想像,真的很可惜。

無法接受的部份:說了十分過份的話但沒有道歉,隨後就直接轉而挽留對方。而聽的那方受的傷過去得太快了,讓人忍不住懷疑是否長期都受到這種程度的打壓和摧毀,才能夠把這種程度的傷害放下得這麼快。這顯示著,這齣戲並沒有真正去意識到親密關係中的受傷和需求,也沒有將這二者以該有的份量呈現出來,更不用提相應的療癒和回應。

即使可以理解可能是寫作階段在處理台詞時,順順地將前後段接在一起,而不是真正在吵架的情境裡去處理那些十分過份的話。但,正因為這不是實際的吵架,才更有必要面對這個問題。感覺劇組並沒有意識到這些話的嚴重程度,更沒有意識到這正是親密關係需要處理的問題。沒有回應,就可以不用思考那些話,其實就是迴避掉了。這是劇本在結構上設計不良,放過了自己(角色),也放過了可以產生的層次與深度。

從那一刻開始這齣戲變得讓我感覺很糟,淪為只是在宣洩角色自己宣稱的「爛」跟「渣」,但沒有意思要對爛跟渣進行思考。這就是,觀眾和角色本身其實都沒有辦法透過戲得到爛跟渣「是怎麼一回事」,或「為什麼」。不是說戲一定要給出什麼,或是不能只是一種宣洩,但如果要說宣洩嘛,這也太客氣了。還是很多遮掩和躲藏,應該要好看的東西都變不好看。那麼,我不需要看戲,我出劇場跟自己伴侶吵架也可以得到一樣的東西。甚至我會吵得更好看,因為當我和對方吵架,一定是真誠而有真正情緒地吵。

愛情的確是件荒謬的事,它荒謬在於很多爭吵都是亂七八糟的事,但我們往往無法切中對方的需求去回應,因為連對方自己都不曉得自己在渴求什麼,這個鬼打牆之情境就是親密關係之困難,也是親密關係共鳴之所在。即使交往的是同一個人,都不可能有兩段一樣的關係,但我們卻都在完全不同的情境之中遇到類似的困境,設法解脫、突破、成長,每經歷過一段關係,我們都成為了與進入關係之前的自己不同的人,這是親密關係的可貴之處。願意做這樣的戲不是壞事,只是我總期待創作者的真誠,畢竟我們在他人的真誠之中才有機會照看到真實的自我。共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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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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